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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合药委〔2015〕1号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2008年10月,原卫生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成立了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为有效开展各专业领域合理用药工作,2011年起先后成立了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内分泌与代谢药物、心血管药物、临床药学和儿童用药6个专业组,陆续开展了一系列有关合理用药的政策研究、指南制定、技术培训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结合国务院机构改革情况和工作需要,2014年8月,原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更名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并对委员进行了调整。根据工作需要,专家委员会决定对办公室及部分专业组成员做出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在相关工作中予以支持。
附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国家卫生计生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各专业组成员名单
国家卫生计生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
2015年1月21日